•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0-28
    2. 【标题】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tlsrd.gov.cn/content/article/6778716

    7. 【法规全文】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2021年至2025年,是我市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阶段现代化法治铜陵建设,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新要求,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聚力打造“智造新铜都、生态幸福城”,加快建设“四创两高”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及其相关法,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大力开展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法治铜陵、平安铜陵建设等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振兴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地方性法规与法律同步宣传。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行分层分类,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后述职述法等制度,贯彻落实人大任命的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倡导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讲法律法规,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法治教师师资培养,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推进普治融合,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促进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网,推动依法管网、依法治网、依法上网。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力争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五、创新普法方式,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大以案普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充分运用新媒体和大数据开展精准普法,推行“订单式”普法,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六、注重体现特色,积极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地方品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不断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提升市县(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坚持普法宣传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打造具有铜陵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法治文化。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等社会团体和群众,深入挖掘铜陵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讲好铜陵法治文化故事,大力培育一批如“铜娃学法”“枞阳大鼓书”等体现铜陵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七、健全制度机制,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司法行政及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完善大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途径。推行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考核评估和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