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联络员(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联络员(工作者)的决定
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联络员(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联络员(工作者)的决定
(2021年11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8年5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开展“争创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和争当代表活动优秀代表、优秀联络员(工作者)”活动。2018年以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蚌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代表小组、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联络员(工作者)认真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涌现了一批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评选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人大第三代表小组等8个先进代表小组、怀远县人大常委会、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2个先进组织单位和丁锦传等38名优秀市人大代表、王伟等8名优秀联络员(工作者)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担当、再立新功。各选举单位和全体市人大代表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职尽责,为我市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蚌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
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优秀联络员(工作者)名单
先进代表小组(8个)
第三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怀远县 组长:陈 坚)
第六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五河县 组长:彭 艳)
第九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固镇县 组长:蔡腊梅)
第十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龙子湖区 组长:王 伟)
第十二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蚌山区 组长:郭振新)
第十五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禹会区 组长:张传明)
第十六代表小组 (选举单位:淮上区 组长:吴言柱)
监察和司法专业代表小组 (组长:钱雪梅)
先进组织单位(2个)
怀远县人大常委会 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
优秀市人大代表
(38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丁锦传
马士刚
马振辉
王本春
王 伟
王 峰(女)
石荣芹(女)
付莉莉(女)
冯 粲(女)
朱 珍(女)
朱 莉(女)
刘玉欣(女)
孙流忠
杨蕾蕾(女)
吴言柱
张安娜(女)
张传明
陈 坚
陈昱全
范雪芹(女)
尚 伟
周 波
忽永婷(女)
郑文树
赵艺馨(女)
洪 伟
姚爱民
徐 林
徐 敏(女)
高学东
郭 讲
梅允玉
常瑞雪
彭 艳(女)
葛 杰
蒋学鑫
蒋 莉(女)
潘吉红(女)
优秀联络员(工作者)
(8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 伟
王鹏章
刘卫东
刘伟利(女)
张锦科
赵相国
贾卫东
梁 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