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晁新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晁新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晁新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晁新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24日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晁新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芜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晁新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