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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10-29
    2. 【标题】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zjrdw.gov.cn/zjrd/jyjd/202110/a0d0c77fdce64453b1d152cdadab38ca.shtml

    7. 【法规全文】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拟授荣名单的议案,认为此次受到提名的马志强等20位市外人士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在我市投资兴业、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对外交往、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江苏省授予荣誉居民称号条例》,按照《镇江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规定,会议决定同意镇江市人民政府的提名,授予马志强、江川君广、吴建州、蔡瑞钦、曾国华、应珏、吴玉平、尤根•飞腾、刘志国、何章翔、严明、刘清、陈开春、朱博、王瑀、郑涛、多米尼克•特拉韦尔索、杜峥、陈学庚、姚毅强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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