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1-12-17
    2. 【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文旅发电〔2021〕33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zwgk.mct.gov.cn/zfxxgkml/scgl/202112/t20211217_929891.html

    7. 【法规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旅发电〔2021〕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布。

      二、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全面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旅游限流、风险提示等信息,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四、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防控措施。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具体范围由相关省(区、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