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的决定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四平市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由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