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5日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周大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大庆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