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6-30
    2. 【标题】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asrd.gov.cn/html/ASRD/202108/0162821083524613.html

    7. 【法规全文】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6月30日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经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鞍山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鞍山市道路运输条例》《鞍山市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