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廷飞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廷飞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常委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廷飞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廷飞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2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吴廷飞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