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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0-9-10
    2. 【标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3. 【发文号】国管房地【2020】26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y.gov.cn/public/801/27033861.html

    7. 【法规全文】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管房地【2020】267号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范围

    实行权属统一登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范围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正常云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党政机关本级的技术业务用房以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应当一体登记,并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将具备实行权属统一登记条件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列出明细清单,按年度送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负责办理的相应不动产登记机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列出明细清单后,由自然资源部按省份分发地方。

    二、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利主体

    党攻机关办公用房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并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注记使用单位。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并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注记使用单位。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的权利主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办法)规定确定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办理登记。

    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也可以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三、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机关事务管理部提供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明细清单,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办理程序,采取“清单对账”方式依法进行审查,规范推进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属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办法〉》(自然资发[2020]87号)有关规定。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未经登记,或虽已登记但原产权单位撤销、重组更名的,可以由本通知明确的权利主体单方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除权利依法设立的申请材料外,申请人应当提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意见书和使用单位认可办公用房范围的书面意见。原产权单位撤销、重组更名的,还应当提交机构改革相关文件或机构编制部门的书面意见。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已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持相关申请材料和原产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申请登记。

    除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和涉及界址变化的变更登记外,无需提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的地籍调查成果,应当提供给申请人充分利用,避免重复开展地籍调查、提交成果资料。

    申请办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要求,无需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对于1986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来源材料缺失的,宗地经确认四至范围清晰、面积准确,房屋经鉴定符合安全质量等要求,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具结书,公告3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权登记。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化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手续,逐步消化存量问题,防止新生遗留问题,便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依规登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各类问题,促进规范高效开展登记。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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