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 178 号
《关于废止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3日邯郸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樊成华
2021年9月26日
关于废止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4件
政府规章的决定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邯郸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68号)
二、邯郸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0号)
三、邯郸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11号)
四、邯郸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