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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0-22
    2. 【标题】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hdrd.gov.cn/h-nd-5400.html#_np=108_714

    7. 【法规全文】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决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决议

    河北省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决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决议

    (2021年10月22日邯郸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王爱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城市“内涝”问题的议案》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城市是人民美好生活的主要承载地,但是由于季节性降水分配和空间分布不平衡,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城市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出行安全,也影响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治理城市内涝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对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建设人民高品质生活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就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出目标要求和解决方案,近几年,我市为解决主城区内涝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一些重点问题得以解决或缓解,但是,仍然存在老城区规划设计标准低,新城区排水设施不完整,部分重点区域重要节点隐患未得到完全解除等问题,与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仍存有不小差距。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全面提高排水防涝规划设计水平和建设标准
    编制并完善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同步的排水防涝相应规划,排水、防涝、污水处理、雨水等专项规划,加强城市水系统的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对不同地段应根据实际需要采用不同标准,对于重要地段和重要设施,特别对低洼等易产生积水的地段,适当提高排水防涝标准,以严格的规划建设标准保证新城区新项目建设不留内涝隐患,对落实规划不力的,要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
    二、有针对性的开展老旧排水管网的改造提升工作
    相关部门要建立专业团队对我市排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排水管网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系统性原则,统筹制定老旧排水管网的改造方案,结合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和雨污分流工作,大力开展老旧排水管网的改造提升工作。对一些重点区域和易积水区域尽快提升管道建设标准,切实解决自排不畅和抽排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混接、乱接的问题管道,结合区块改造和城市道路改建工程同步整改。
    三、建立健全我市排水防涝相应制度
    明确排涝标准、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管理标准,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各部门在应对内涝灾害中预测、监测、预警、响应、处置等全过程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完善制度,加强防灾救援体系建设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救援和民众自保自救能力。
    四、加快技术更新,提高工作效能
    大力推广普及建设“海绵城市”等新理念新技术,提高雨水直接入地率;通过精细设计施工,打通雨水与汇水区域通道,减少雨水漫流,有效增强城市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减轻外排负担。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数字城管、预警装置等新技术,及时反馈收集设施损坏、路面积水等情况,提高监测、预警、处置效能。
    五、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治标、治本之策
    在城区发展的审批、规划、建设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地上地下并重,提高城区内涝防治水平,促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加快推进高速西明渠、胜利渠立项工作,加快东渐河建设进程,尽快打通到滏阳河出口,拓展排水渠道。努力实现滏阳河、支漳河、输元河以及环城水系之间的连通,增强调蓄能力。认真做好排水管网、窨井等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河道清淤等工作,认真解决自然沟渠、人工沟渠与河道连接不畅,沟渠被占压、填埋、淤堵问题,恢复市内沟渠排沥功能,确保排、蓄功能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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