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玲同志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玲同志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玲同志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玲同志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17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唐玲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