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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1-11-25
    2. 【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6. 【法规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1/25/art_75_171695.html

    7. 【法规全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上述人民币标准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合作条约(PCT)专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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