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甘肃省天水市人大常委会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9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
张志利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