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段小龙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段小龙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段小龙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段小龙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段小龙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