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钟玉等三位同志辞职的决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钟玉等三位同志辞职的决定
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钟玉等三位同志辞职的决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钟玉等三位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8月25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钟玉、陆永昌、罗世雄三位同志分别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钟玉、陆永昌、罗世雄三位同志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