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会关于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会关于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会关于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会关于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23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黔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