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昌齐等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昌齐等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昌齐等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昌齐等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5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黔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昌齐辞去黔南州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忠辞去黔南州人大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严文敏辞去黔南州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