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范建军辞去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范建军辞去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范建军辞去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范建军辞去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范建军辞去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提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