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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0-26
    2. 【标题】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ysrd.gov.cn/zyfb/jyjd/202110/t20211027_71294845.html

    7. 【法规全文】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26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至2020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取得重要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全面提升新时代全体市民的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推动“强省会”行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实际,决定在2021年至2025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明确普法工作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中国建设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规划部署和实施要求,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融入实践、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强省会”行动和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用性,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动实现普法惠民。突出宪法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强化国旗法、国歌法和国徽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使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数据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营商环境优化、园区建设、企业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权益保障、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开展定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三、着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明确普法重点对象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案件的案例披露力度,公开直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群众性,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新发展,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发芽。加强全市各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典籍和文物的发掘、保护与展示。发掘、宣传阳明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乡风文明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五、着力提升普法工作方式智慧性,推动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发挥大数据发展应用优势,加强大数据创新成果应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大力推动“智慧普法”平台建设,丰富普法大数据应用场景。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宣传。推动公园、广场、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经营者,应当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频道开设专栏或刊登公益普法广告,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及时开展法律解读。围绕“一圈两场三改”,利用大数据技术和全媒体视角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的触达率和精准性,实现法治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发展,让法治宣传无处不在。

    六、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系统性,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注重把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把法治宣传贯穿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的各环节;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开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司法机关应当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以宣讲法律、以案说法、释法说理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和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落实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治理机制,引导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着力点,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推动各行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向前推进。

    七、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性,确保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与新时代普法工作发展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普法工作评估标准,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做好年度考核、中期评估与终期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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