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飞辞去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飞辞去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飞辞去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飞辞去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5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肖飞辞去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