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11-2
    2. 【标题】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clsrd.gov.cn/view/0D95A3748843CA06.html

    7. 【法规全文】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四川省乐山市人大常委会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2021年11月2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进行了审议,决定由赖淑芳同志代表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提请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