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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0-29
    2. 【标题】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my.gov.cn/jyjd/27260481.html

    7. 【法规全文】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29日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付康主任受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鲜明“深度融入中心、全方位服务大局”的工作取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动人大工作由重程序向重程序与重质量并举转变,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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