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4月13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授权,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决定: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在八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贺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贺州市本级202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