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15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陆海平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实现“三大历史性跨越”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