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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2021〕2号

    1. 【颁布时间】2021-2-9
    2. 【标题】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2021〕2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grd.gov.cn/show.aspx?id=9035003&cid=854

    7. 【法规全文】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2021〕2号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202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2021〕2号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2021〕2号


    由港北区选出的代表李新元,平南县选出的代表朱其华,因工作需要调离贵港市行政区域。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新元、朱其华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平南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林武(壮族)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港南区人大常委会补选蓝晓(瑶族)为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同意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林武(壮族)、蓝晓(瑶族)代表资格有效。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20名。

    特此公告。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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