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9月29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恒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贵港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民生关切,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