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玉同志代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玉同志代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广东省佛山市人大常委会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玉同志代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玉同志代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郭玉同志代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