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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7-30
    2. 【标题】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xnsrd.gov.cn/rsrm/202108/t20210806_2372228.html

    7. 【法规全文】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熊亚平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决定,接受熊亚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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