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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8-24
    2. 【标题】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taian/articles/ch00099/202108/fd52ec1b-307e-4b2f-9881-a0b853fd0e05.shtml

    7. 【法规全文】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24日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杨承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泰安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现场审计和大数据等审计方式,重点对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政策落实四大方面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内容重点突出,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组织方式等创新举措,实现了市本级及县市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对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基础上,重点对社会保险基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力度大,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审计查出问题精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揭示了有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措施有力。审计工作促进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运行,取得良好效果。

    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

    一是加强审计监督,明确审计监督重点。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围绕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支出预算,特别是重点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改革、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监督机制,严肃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规范举债行为,促进债务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强化隐性债务化解责任,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是夯实审计监督工作基础,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健全完善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工作统筹和力量调配,不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创新审计方式,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深入揭示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提高审计实效。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有效发挥审计威慑作用。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市政府要以审计报告为重要抓手,将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监督力度,推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审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列出问题清单和时间表,明确部门责任,持续跟踪检查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彻底落到实处。各整改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落实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按期认真整改到位。同时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抓住重点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整改情况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于2021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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