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