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建华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建华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安徽省黄山市人大常委会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建华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建华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6月29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张力量已辞去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罗建华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