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六安市人大常委会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31日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汤中明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