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亮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亮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亮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亮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16日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亮提出辞去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亮辞去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