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和各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和各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和各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和各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全市市和各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各市(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1年12月底前选出。
二、各市(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底前召开。各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2月底前召开。
四、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仍为355名。全市6个市(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镇江部队和市直单位的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别为277名、8名和70名。
五、为了加强对各市(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设立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工作办公室,岳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伟清、陈鹏飞、周义平、于士和、周奇恒、毛健、杜官军、陆艳华、张宜英、彭忠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于士和同志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