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进健同志代理扬州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进健同志代理扬州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进健同志代理扬州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进健同志代理扬州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张宝娟同志工作变动,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不再担任扬州市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王进健同志为扬州市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扬州市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