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糜方强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糜方强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糜方强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糜方强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4月28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糜方强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