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1-8-28
    2. 【标题】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3. 【发文号】司公通〔2021〕1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108/t20210831_436510.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


    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司公通〔20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局)、公证管理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各地方公证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证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中国公证协会制定了《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

      2021年8月28日

      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

      一、本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

      二、本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国内、涉外、涉港澳台);

      三、本公证机构服务时间、各办证点地址、联系方式和已开放的线上(咨询、查询、预约、申办)公证平台路径等;

      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和取得证明材料的途径;

      五、公证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条件;

      六、公证书出具时限要求;

      七、不予办理、终止公证的适用情形;

      八、本公证机构所属的执业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

      九、法律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有关规定。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