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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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2021年5月17日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牡丹江市党政会议中心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