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鸡西市人民政府令第 1 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15届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于洪涛
2021年1月5日
鸡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所调整,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鸡西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市政府令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