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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7-27
    2. 【标题】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krd.gov.cn/newsinfo.php?id=265

    7. 【法规全文】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6月10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三、将条文中的“物业服务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人”。

    四、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删除第十二条第二款。

    六、将第十三条修改为:“业主委员会委员除不得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行为外,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向业主委员会提供由其保管的物业管理有关文件、资料;

    (三)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七、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物业管理区域可以依法实行业主自行管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监督指导。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应当将管理负责人、管理方案、收费标准、管理期限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提交业主大会作出决定。”

    八、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减少物业服务内容或者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限制业主合理使用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九、将第三十条修改为:“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配合其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突发事件应对期间,物业服务人应当服从政府统一指挥,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对物业服务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十一、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经业主大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人同意,可以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性活动。经营所得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二、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确需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设置停车泊位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占用费以及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用途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人不得销售、变相销售或者出租。”

    十三、删除第三十九条。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市、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人信用档案,通过信用记分等方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人的信用监管,开展信用考评,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

    十五、将第五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未公示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罚款。”

    十六、删除第六十条。

    此外,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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