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余功斌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余功斌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余功斌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余功斌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7日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余功斌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