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7-29
    2. 【标题】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1/07/29/100729722.shtml

    7. 【法规全文】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统称冬奥会)将在北京市、河北省张家口市举办。为了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顺利进行,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一、在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及延后期限内,省人民政府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按照必要、适度、精准的原则,通过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的形式,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城市市容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决定制定的政府规章或者发布的决定,依法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冬奥会闭幕之日后十五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