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加才让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加才让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加才让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加才让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2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 按照《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加才让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