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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6-29
    2. 【标题】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rd.baoshan.gov.cn/info/1071/4473.htm

    7. 【法规全文】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6月29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和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8日在隆阳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选举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如有变动,委托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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