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洪成等同志辞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洪成等同志辞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洪成等同志辞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洪成等同志辞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4月30日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胡洪成、姚轶、方东同志的辞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洪成、姚轶、方东同志申请辞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