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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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人大常委会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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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已由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upload/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的决定.doc 附件2:upload/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doc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