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大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大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大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大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4月2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大光代理南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