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湛江市人大常委会
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31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曾进泽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民政府“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总目标总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主动对接服务“双区”建设,全面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打造国家战略联动与融合发展的重要连接点和支撑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提速增效,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